来这几日春莺的家人到昭邑府衙门击鼓鸣冤,状告智勇公府大少爷卫长安奸杀人命。

    春莺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她的父母也都是老实人。

    卫家原本打算想个法子把案子遮掩过去,料想春莺家也闹不出什么大的来。

    谁想春莺有一个胞弟,自幼入宫做了太监,如今就在太后身边,近来很是受宠。

    这一点卫家人毫不知情,因为春莺觉得她弟弟做了太监这事不算光彩,对谁也没说过。

    此外她的叔叔是块滚刀肉,人称癞蚂蝗,只要让他沾上,神仙都得讹掉一层皮。

    比如他赖了人家小孩一块糖吃,回头还得讹人家大人一壶茶喝,意思是这孩子的糖把他齁着了。

    如今遇到了智勇公府无异于贴上了肥羊腿,不吸饱血是绝不会松口的。

    春莺的叔叔特意叫人搭了灵棚,把自己的狐朋狗友凑成了哭丧队,整天沿着大街小巷喊冤,哄嚷得全城皆知。

    卫宗镛嘬了嘬牙花子说:“依我看这事若想摆平少不得得花大把的银子钱,死罪倒是未必,可总也要脱层皮。那春莺的叔叔放出话来,说除非赔给他们一个一般大小的金人,否则绝不罢休。”

    包氏怒极反笑,说道:“一般大的金人起码也得十万两黄金,他真以为咱们家金子银子堆成了山吗?!何况这里头不单是钱的事,十两八两的烧埋银子还可,不过是见她可怜赏她的。若是给了他们一个金人,才真的落了口实,说明我们心虚。我自己生的儿子我清楚,他绝计干不出杀人的事来。”

    卫宗镛听了包氏的话觉得有道理,他一向不是个精明的人。但也知道金子还是落在自己腰包里最合算。

    不过有一点他和包氏都心知肚明,卫长安只不过是没杀人罢了,强/奸的事肯定跑不了。

    卫宗镛早就打听清楚卫长安的案子定下来由现任刑部尚书燕绝云亲自审理,他是柱东王燕凌云的胞弟。

    虽和卫宗镛是同侪,燕绝云最是刚直不阿,他是绝不可能徇私的。燕家人一向视清名如性命,朝野尽知。

    所以包氏就打算从仵作和讼师身上下功夫,尽可能为儿子脱罪。

    并且早就买通了书院的人和家里的仆人,叫他们口径一致,只说那些天卫长安都在书院,没回府里。

    画堂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