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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暴,无情,如同打心锤一般重重的击打在他的心口之上。

    王缓之同样一点也不好过,握紧的双拳中,指甲早已深深的陷进了掌心肉里。

    脸上既是写满了震撼,又是写满了不甘。

    他不明白,他实在不明白,一个小小的地球人,怎么可能会在这么快的时间,成长到如此恐怖的境界。

    第一次知道这家伙的时候,不过还是个连妻儿被困都不敢现身的轩辕世界的小虫子而已,第二次见这家伙的时候,他便已经显出超凡的本事,虽然那时候被陆若芯追的满山跑,可是,这家伙却也创造了单拿神冢的奇迹。

    可毕竟,他最后差点死在自己的手上。

    何以再再见面时,便已然在虚无宗山下可以杀的他片甲不留,再再看到他的时候,自己更是成为了旁边的看客,连和他交手的资格都没有了?!

    是因为神冢吗?

    人最怕无能的时候找借口,而王缓之在这时候显然是找到了可以聊以自慰的借口。

    对,一定是神冢,一定是这个家伙在神冢里还拿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东西,所以……所以他才会进步如此之快的。

    越往这想,王缓之便越是生气。

    因为他觉得,神冢内的东西应该全部都是他的,那么自然,韩三千如今所拥有的一切,也本应是属于他的。

    “韩三千,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偷!”

    与王缓之几人不一样,顾悠那张精致无比的脸上,除了写满惊讶,没有丝毫的愤怒和不甘,相反,一双好看的眼睛里满满都是欣赏和爱慕之意。

    披靡天下,不过如此,盖世英雄,尽在眼前。

    天空中韩三千的表现,就是顾悠心目中最佳的表现,更是她觉得唯一可以让她心动的表现。

    硬扛两大真神,而且丝毫不落下风,即便不是英雄,也是枭雄。即便不是帝王,也是霸王!

    男儿就当如是!

    更何况,韩三千还拥有一副极其好看的皮囊。

    无论从哪方面,韩三千都是顾悠心中的最佳标准,自然芳心尽得。

    如果说当初嫁给叶孤城,顾悠只是有些小小不愿意的话,毕竟叶孤城也算有些模样,天赋也还出众。

    那么现在,顾悠便是悔的肠子都快青了,叶孤城看起来似乎还行,但和韩三千比起来,不过是天上之龙,地下之虫的对比。

    这差距,除了身子某种程度神似,哪都极大!!

    砰!

    那头,一声脆响,水神戟乒乓一声响,突然落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