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喝了一口酒摇摇头道:“苦力们不是对手。”

    韩陵山道:“这八个人应该是一伙的,你看,那个拿锤子的开始拼命了。”

    施琅伸长脖子朝下看了一眼道:“不错,两军相逢勇者胜,这个拿锤子的家伙总能鼓舞起士气来,是一个当十人长的好材料。

    唯一欠缺的就是脑袋不够用,总是小看女人,如果能在第一时间砸烂那个女人的脑袋,他们的胜算就有七成。

    不过,你不会允许这些家伙砸烂那个美人头是不是?

    毕竟一个烂脑袋的美人不好搂着睡觉是吧?

    如果这个拿锤子的家伙考虑到了这一点,就能担任百人将了。”

    韩陵山笑道:“你觉得你能担任什么官职?千人将还是万人将?”

    施琅往嘴里灌一口酒叹口气道:“我如果领兵,多多益善。”

    韩陵山笑道:“吹,继续吹!”

    施琅认真的瞅着韩陵山道:“你是云昭座下的大将吧?”

    韩陵山摇摇头道:“轮不到我当大将。”

    施琅想了一下道:“也是,你的变化太多,不适合当大将。”

    韩陵山也喝了一口酒道:“不是说军机百变吗?”

    施琅摇头道:“百变的是孙猴子,不是将军,将军更讲究持之以恒,一以贯之,无论面前有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能带领部众杀出一条血路来。

    如此才能被称作将军。”

    韩陵山笑眯眯地看着施琅道:“你什么时候认出我来的?”

    施琅又喝了一口酒道:“我这人有一样好处。”

    “什么好处?”

    “见人不忘!

    你在刺杀郑芝龙之前的那个下午,我们在海滩上见过一次,在我们说话之前,我看了你许久,开始以为你是刺客,后来被你的口音,以及渔人的做派给蒙骗过去了,你当时的模样,不当十年以上的渔夫,培育不出那种渔人才有的气质。”

    “你就不想找我复仇吗?”

    施琅笑了,举起酒壶道:“给郑一官复仇吗?郑经刚刚杀了我全家。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打不过你,你在海滩上顶我的那一膝盖,让我永生难忘。

    你在渔翁岛上造就的千人坑,让我毛骨悚然。

    你开着夺来的荷兰人的战舰炮轰各个港口的举动——让我想为你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