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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晨晨突然正经起来,就像是在说一件天大的事情,容不得半分玩笑,乐小遥这下感觉自己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我是在她家睡了,这不很正常吗?那天钥匙……”

    巴拉巴拉了一大通,黄晨晨完全没有关注,只关注到:这家伙真和傅瑾睡了。

    没法交流,真的没法交流。

    *

    傅瑾住在2306,乐小遥住在2206。

    新公寓离公司很近,大概十分钟的车程,乐小遥每天下班时,照旧要经过A大,之前黄灿灿的银杏,现在只剩下一树光秃秃的枝桠,自然是没有一群摄影爱好者集聚了。

    又想到一个月前的糖炒栗子,她和傅瑾再遇的那一天。当时,还都互相假装着不认识,难道真的是缘分?一个多月以来,她和傅瑾的交集简直是呈正函数般增长。下了车,又闻到糖炒栗子的香味,今天的人并不多。

    “老板,一斤糖炒栗子。”

    不同的是,这次老板的糖炒栗子还有很多,乐小遥又想起上次的乌龙事件,忍不住笑了起来。

    “王叔,糖炒栗子还有吗?”

    一个月以前,乐小遥可能还辨不出这声音,而现在,这个声音对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会被刻在心底一般。傅瑾?这么多的巧合,乐小遥都快怀疑,她是不是在跟踪自己?可转念一想,现在正是放学下班的时间,在这里碰到她也不算多巧吧?

    “你下课了?”

    “嗯,你下班了?”

    “嗯,天好冷。”

    老板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但每天见得人多,产生错觉也很正常,“傅老师,还有。”

    乐小遥想,看来傅瑾在学校人气真的挺高,连门口卖糖炒栗子的大叔都认识她。“别买了,我们一起吃吧,反正我也吃不掉这么多。”

    “也行。”

    两人住在一个地方,下班经过同一条路线,乐小遥突然心血来潮,“要么以后我们一起回吧?反正顺路,也不远。”

    傅瑾没有马上回答,但还是答应了,“好啊。”

    两人上了车。

    正巧乐小遥还在担心晚饭要一个人吃,这不,有伴儿了!一面打着方向盘,一面问:“你晚上吃什么?”

    一般来说,要是不饿,傅瑾就干脆不吃了,自己不会做也不想做,在外面吃吧,一个人也奇怪得很……

    “不知道。”

    不知道?不知道是不是就不吃了?乐小遥见她瘦的厉害,也就那里的肉多一点点了……“要不一起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做。”

    傅瑾自然是不介意。

    所以,两人又跑去超市买了一大堆,蔬菜、肉类、水果、零食之类的,一应俱全。之前就在傅瑾家做过饭,所以这次,乐小遥还是去傅瑾家做,反正两人住的近,楼上楼下的,在哪边都无所谓。

    这真是应了那句歌词:上班,下班,买菜,做饭,最后洗碗。

    虽然,买菜做饭洗碗都是自己就是了,但是乐小遥对这样的生活乐此不彼。她总是口口声声说能够一个人生活,喜欢一个人生活,这样够自由,但是孤独也是在所难免。一个喜欢做饭的人,做了一桌子菜到头来却只有自己一个人吃,很是悲凉。

    傅瑾是个工作狂。这一点与乐小遥的想法有些出入,一直以为,大学教授嘛,不就是用来闲着的?每天下班回家后,乐小遥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而傅瑾就开始捧出一摞书,拿出笔记本敲敲打打,好像完全沉浸在其中,连吃饭都会忘了~哪像乐小遥,就算隔着十万八千里,只要一听到开饭,保准一溜烟就过来了……

    其实,事实恰好相反。傅瑾发现乐小遥搬来这边以后,自己的工作效率明显下降了一大截,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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