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了,下了车驾,远远地看到锦州那边大张旗鼓,此时刘瑾已披着一件貂皮踩着鹿皮靴子笑吟吟地踩雪上前:“终于到了啊。”

    欧阳志微微皱眉:“杨公公,这锦州怎的知道我们来了?”

    “咱家当然事先派人去知会了,咱们毕竟是钦差嘛……”他提高了分贝,嗓门恨不得让所有人都听见:“是朝廷和东宫的人,他们算什么,关外的土包子而已,若不是在宫中和朝中无人,会发配至此吗?所以两日前,咱便让人来知会了,他们知道我们估摸着这一两日会到,自然乖乖在此等……”

    “……”欧阳志无法理解刘瑾。

    这样有意义吗?

    可刘瑾觉得极有意义,等二人上前,到了城门口,指挥何岩会同中官王宝还有巡按御史李善人等,便匆匆上前行礼。

    刘瑾只是抬头望天,呵呵干笑。

    欧阳志显得木讷,不苟言笑的样子。

    对面的中官只一看,眼珠子便转起来,接着笑道:“咱已在镇守府备下了一些水酒,给两位钦使接风洗尘,还请两位钦使赏光。”

    欧阳志却是面无表情地摇头道:“先办公务。”

    刘瑾愣住了,本来长途跋涉,人困马乏,好不容易到了地方,也该享受享受了,不过……

    他是拿欧阳志一丁点办法都没有啊,谁让人家是方继藩的门生呢,他不敢招惹欧阳志,因为怕方继藩把自己宰了,然后剃了骨,将肉剁碎了喂狗,嗯……方继藩,一定会这样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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