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猪油泼过了,筷子也用开水煮过了。

    太宰还是没有回来。

    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云琅以前就不喜欢等人,时间稍微一长,整个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

    天擦黑的时候,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

    一阵凉风吹过,太宰终于回来了。

    他的模样很狼狈,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云琅上前要搀扶,太宰推开云琅,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

    这是脱力的症状。

    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事情就是这样轮流转的厉害。

    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

    云琅没有问是谁打的,只知道太宰这条船似乎不是很安稳。

    缓过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过云琅拿来的黄米饭,上面浇了一些肉汤,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云琅吃过饭之后,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时间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欢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过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这里多久了?”

    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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