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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购买简牍跟笔墨,平叟非常的理解,购买一大堆食材,平叟也能理解,毕竟是出自缙云氏,这个家族素有饕餮之名,好吃,贪婪天下闻名。

    至于把剩下的三两好银随意丢给一个拖着三个孩子跪在一具尸体边上准备卖身葬夫,葬父的丑陋妇人跟脏孩子这样也可以吗?

    “咱们在铁器作坊吃饭不要钱吧?”

    重新变成了穷光蛋的云琅侧着脑袋问平叟。

    平叟叹了口气道:“不要钱,每日有仆妇送饭过来。”

    云琅笑道:“待遇不错,不过,还是让他们送一套厨具过来,我准备自己做。”

    “这是为何?”

    云琅鄙视的瞅了一眼路边食铺里那些连猪食都不如的饭菜道:“我信不过。”

    平叟拍着额头道:“没人会下毒。”

    云琅指指那些售卖火爆的食物对平叟道:“跟下毒有什么区别?”

    “此物乃是上八珍之首名曰——炮豚,取钢鬃直竖之肥豕洗剥干净,腹中实枣,包以湿泥,烤干。

    而后剥泥取出肥豕,再以米粉糊遍涂豕身,用巨鼎烧油炸透,切成片状,配好果蔬,然后再置于小鼎内,把小鼎又放在大镬鼎中,用文火连续炖三天三夜。

    据说掀开盖子之时神灵都会汇聚左右,如此美食难道也入不得小郎君之眼?”

    云琅努力的把目光从一个正在用木勺挖肥油吃的人身上移开。

    时代不同,人们吃饭的方式也不同,这没有什么好见怪的。

    油脂对汉人来说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他是最重要的热量来源。

    一头猪来到了厨房,庖厨们考虑的是如何能够把它身上所有的油脂利用到极致,而不是考虑什么味道。

    就像在云琅经历过的困难时期,人们更喜欢肥肉而非美味的排骨跟瘦肉。

    食物最初的作用是为人补充热量,而不是满足口腹之欲。

    铁器作坊开在闹市最好的地段上,里面浓烟滚滚,打铁之声不绝于耳……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他们更喜欢热闹。

    云琅分到了一间耳房,房间不大,至少比平叟的房间小了一半,里面只有一张床榻,一张矮几,两个蒲团,一个衣箱罢了。

    一个长得跟炮豚一样的丫鬟送来了一盏油灯,点上一个香炉之后就匆匆离去,一刻都不敢在云琅的房间停留,似乎只要再停留片刻,云琅就会把她按在床榻上。

    平叟那里的丫鬟长得就可人多了,云琅不止一次的看见丫鬟抱着自己的衣衫半裸着从平叟的房间里偷偷溜走。

    一连三天,云琅过的开心极了,每日里不是在阳陵邑瞎逛,就是站在一些书院的窗下听里面的人授课。

    一两天不打紧,时间长了,就有仆役要求云琅提两条子猪肉来,如果不提猪肉,就不能继续站在人家课堂外面蹭课。

    于是,云琅就不惯人家的坏毛病,再也不去什么书斋听课了。

    不是他舍不得两条子猪肉,而是因为人家讲的东西他听不懂,也不敢懂。

    鼓励自己的儿子割肉煮汤给母亲喝,这种事听起来就反人类。

    没钱,出去就很没意思了,街道上碰见了那天卖身葬夫,葬父的一家四口,还在继续卖身,芦席底下的尸身都已经发臭了,那一家四口还在继续执着的等候,想要再碰见一个像云琅这样的傻子。

    铁锅,铁铲,铁炉子,就是云琅等候了三天的东西。

    消失了三天的平叟在这三样东西送来之后,也就出现了。

    这个东西实在是太神奇了。

    给铁锅里放了一点猪油,然后再把葱花,鸡蛋一起搅拌,等锅里面的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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