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就喜欢了,因为蓝小哲是校花,谁不认识,是公认的南工大的六朵银花之首。他只是在成为了博士后才和她走了这么近,以前都没有机会在一起过。也只有在和她这么近的时候,他才会那么心动。

    他和师兄弟们一起去导师家中的时有时就会遇到她,她会为他们端茶、削苹果。她削苹果的姿势是那样的好看,是那样的轻盈,当他接受她递过来的削的平整的苹果时,碰到她那纤细的手指,他的心跳就会加快。同样看到她那轻盈流动的眼神他也一样的心乱,也许她对所有人的眼神也是一样的,但成风会猜想,也许她看自己时会多了一份温柔,但他会很快暗笑着否定自己可笑自做多情的想法。很明显,她不会太多的注意他的,他想,在她的心目中,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书呆子,她和自己的师兄弟们说话说得很多,很熟悉,自己和她只不过是生活中简单的寒暄而已。

    是啊,谁叫自己除了在电脑上的长处外什么也没有了呢!

    成风出生在湖南一个很穷的山村,来到江苏上大学,对他这样的贫困的家庭几乎可以说是倾家荡产,砸锅卖铁了。家里穷得连学费也交不起,从他进学校起他就为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四处奔波,幸好在计算机上的特长倒是帮了他的大忙,平时给一些公司编编一些软件倒也能对付过去,但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和别的男同学一样泡马子,一样花天酒地,风花雪月。所以至今也没有尝到了爱情是什么滋味,但德国大诗人歌德有一句脍炙人口非常流行的一句诗: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古代一老僧有打油诗也写道:“春叫猫儿猫叫春,听他越叫越精神。老僧也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成风也钟情,也有猫儿意,也时刻想品尝爱情的甘露,但爱你的人你不喜欢,你爱的人虽在身边,近在眼前,远又在天涯。

    就象现在的蓝小哲一样,虽然自己每每有机会和她相遇,但这又有什么用?还不是空寄相思,暗自神伤。蓝小哲那么美丽、那么优秀,而自己相貌平庸,性格内向、木讷,是那么的平凡,注定了自己的这份感情永远要埋藏在自己的心底,也许就这样伴随着自己度过一生,只不过当作自己大学生活的一种回忆,直到自己老了死了,将永远埋葬在地下,不复为人所知。

    每次从老师家出来,到了楼下他总要回头看一下。蓝小哲住在房间正好有一个窗户对着外面,他下楼后总要盯着窗户看一眼才离开,因为窗帘上会映出她动人的身影。而他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有勇气直盯着看。

    同样,每每和师兄弟们来到这里的时候,他总要先看一看那窗户。如果看到那熟悉的身影,他就会兴奋就会紧张,就觉得今天到导师家还另有一种期待。但是没有向其他人说出自己的感觉,只是把它藏在心里。有时看到蓝小哲和别的男生在一起说说笑笑,他心里也会翻起一股酸意,但他总是克制自己,这毕竟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啊?他也很羡慕那些男生,虽然他也和蓝小哲很多时候近距离的在一起,但总没有机会象别的男生一起和她单独出去去玩,或是在校园漫步。

    他很羡慕,很嫉妒,也很无奈。就这样度过了和蓝小哲在一起和没有在一起的日日夜夜。

    这份感情给了他甜蜜,给了他兴奋,也给他期待,但更多的是沮丧。

    和他一样沮丧的还有马千,马千觉得万分对不起丁香,自己只图一时的快活,全然没有顾及她的隐私,现在把她的事搞的全校皆知,自己又没有办法收场,很是懊恼无比,后悔无比。

    就在他自责的时候,老佛爷来向他告别。老佛爷虽然是一个黑社会老大,但对他还是可以的,现在他要走了,马千不禁有些依依不舍。临走的前一天晚上,老佛爷请他到红粉佳人夜总会玩。在包间里玩了一会,老佛爷嫌气闷,就跑到大厅演艺吧里看演出。

    一个小姐跳得很起劲,老佛爷不住地大声喝叫。

    忽然一个声音喝道:“你能不能小声一点,这里可是大厅,不是包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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