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给杨小阎王一人独占了。

    今夜杨家的东山别院,依旧高朋满座,除了杨顺水的慷慨仗义之外,杨家还有“山家清供”这么一个金字招牌,杨家的玉糁羹,材料主要是普普通通的萝卜,只是在被家族以不传秘法制成后,就被南唐老饕公认“人间决无此味”。加上据说能够大补元气的青精饭和红豆粥,待人接客,简直是无往不利。京城的老饕清馋,皆好这一口,便是与杨家不对付的豪阀大族,这一项上,也甘拜下风。

    杨家别院有一座甘露台,玉石基地,正是杨顺水的大手笔,可以容纳百人同席而坐,高谈阔论,点评天下豪杰孰高孰低。

    此时甘露台上,三十余人,大都是弱冠年龄,最年长者不过三十岁出头,无一不是锦衣华贵,不乏有袒胸露腹之辈,更有怀中搂着妙龄女子的男子,直接就伸手入裙底。

    醇酒美妇,奏乐佳人,歌舞升平,笑声肆意。

    人人皆是做快活人,行快意事。人生至此,犹胜神仙,夫复何求。

    主位上,便是赤裸上身举杯痛饮的杨顺水,身材健硕,体魄阳刚,胸膛沾满了酒水。

    有位面若桃花的公子哥笑眯眯道:“杨大哥,知道如今京城是如何说你的吗?”

    杨顺水放下酒杯,抬起胳膊擦拭嘴角,朗声笑道:“怎么,又有不开眼的掉毛老狗骂老子了?”

    对杨顺水而言,那些最喜欢嚼舌头的清流言官,根本就是自己这拨南唐主人豢养的看门狗,主子让咬谁就拼了老命咬谁,只为事后那点可怜的肉骨头。不过作为顶尖豪门的杨家,却一直跟言官关系不亲,以前是杨皇后在世时不需要,后来是他祖父和父亲为了避嫌,刻意回避。所以连累他杨顺水这个嫡长孙这些年,没少被人拿出来说事。好在杨氏人脉尚在,那点小打小闹,谈不上伤筋动骨,只不过让杨顺水觉得很不痛快就是了。

    这位父亲不过是地方郡守的俊俏公子,之所以能够成为这里的座上宾,扎堆于一群父辈皆是将相公卿的世家子当中,不言而喻,除了俊美不输女子的皮囊作为敲门砖,还靠着那张舌灿莲花的嘴,溜须拍马的本事,炉火纯青。此时只见他故作惊讶,“难道杨大哥没有听说这句话?平生任侠不重利,当筵笑杀弹筝伎。说得正是杨大哥你啊!”

    此事是“褒奖”前些天,杨顺水恼火一位弹筝少女的不识趣,就给当场拧断了脖颈,可怜女子香消玉碎不说,他随手将尸体抛在甘露台外,甚至不许仆役抬走,直到宴席结束,这才被少女所在的青楼取走尸体。

    此诗一出,顿时赢得满堂喝彩,阿谀不断。

    把杨顺水给高兴得猛拍膝盖,大喝道:“好!”

    杨顺水痛饮一杯酒,醉眼朦胧,哈哈大笑。

    恍惚之间,他好像看到了一位当年让自己自惭形秽的年轻人,那人笑脸温和,总是让所有人都如沐春风。

    那人叫黄东升,曾经是最有希望成为南唐君主的男人,朝野赞誉,是世间一等一的读书种子。

    那个人,也是他杨顺水的表哥。

    杨顺水用力甩了甩脑袋,满脸狞笑,自言自语道:“你是这般谦谦君子,完美无瑕!结果又如何?还不是死了?!再看看我这个不成器的败家子,却是神仙也羡慕!知道我为何恨你吗?你若是与别人一样,打心底瞧不起我,也就罢了,为何偏偏要……”

    杨顺水小声呢喃,嗓音低沉,最终逐渐收起了狰狞笑意,恢复平静,眯起眼,啧啧说道:“也亏得皇子妃殉情得早,否则,嘿嘿……”

    京城权贵门户,都晓得杨顺水有三恨,一恨少年时代羞辱他的司马如玉,此人是中书令司马长懿的长孙,更是后来的状元郎司马如玉。

    二恨曾经打得杨顺水喊爹叫娘的傅扬,此人是南唐大将军傅象的二儿子,战功彪炳,年少就跟随父亲从军,虽然被好事者放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