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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包厢里呆坐几秒钟,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只是源自于某种男性生理上的冲动,又或许是只是一种简简单单的莫名情愫,李牧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白酒,随即一口饮尽。

    紧接着,他走出包厢,把钱扔在前台,便跑出这间火锅店,朝李雪离开的方向追去。

    事实上,就连李牧自己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追。

    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些时候,就会突如其来的,在某种情绪的影响下,做出些莫名其妙的举动。

    从来没有任何人,能将所有事物发展尽数掌握。

    否则,词典里也根本不会有“意外”和“心血来潮”这些词汇。

    不可否认的是,多年以来,那种刀尖舔血、有今天没明天的生活,对李牧的性格,造成了很大影响。

    所以,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早已养成了一个习惯——遇到令自己心动的人,那就不要错过。

    错过了,就会留下遗憾。

    哪怕只是刹那间的心动,也要紧紧抓住。

    或许,这根本就不是爱情,甚至连喜欢都很勉强,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李牧愿意为此付出,而去尝试一下。

    就算是被拒绝,乃至于只收获到一记响亮耳光,这也是很好的。

    最起码,这一巴掌,能把那莫名的情愫给抽散。

    散了,也就没什么念想了。

    只不过,让李牧万万没有想到的却是,他这边才刚一走出火锅店大门,刚看到已经走到停车位上,那辆白色轿车前的李雪。李牧还没来得走过去,竟是忽然有一个戴着口罩,穿着兜帽上衣,两手还戴着手套的男人,朝着他疾冲而来。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尽管此人手中只拿着一只匕首,但却和此前与麦盈盈在那间铁锅炖大鹅店门外所遇到的青年刀手要危险了无数倍。

    那个家伙,充其量不过只是敢砍人而已,但眼前这个神秘人,却是敢杀人,两者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是冲我来的吗?

    来人二话不说,飞身一记直刺,登时就让李牧眼皮一跳。

    高手!

    真正的高手,杀人的高手!

    这一式直刺,取位于胸腹之间,上可穿心,下可入腹,运动轨迹紧贴动脉,不论哪一处中刀,但凡运气差点,根本熬不到救护车赶到。

    下手够狠!

    拿自己的血肉之躯,和这种锋利的钢铁武器较量硬度,李牧是做不出来这种蠢事。

    所以,他很理智的选择后退。

    退,并不可耻。

    面对这近身一刀,世间绝大多数人,连退都来不及。

    瞬间收腹,腰身弓起。

    但纵是这样,锋利的刀尖,仍是扎穿了李牧那因腹部收起,而空空荡荡的衣服。

    脚踏蹚泥步,好似脚底抹了油,与这神秘杀手错身而过那一瞬,全身力量,贯注于五指指尖,甩手便是一式青龙探爪朝其腹部狠狠抓去。

    雇佣兵,这是个新旧交替很迅速的行业。

    越是有名,队伍中新老成员的更新换代就越快。

    没有万无一失的完美,更没有人能把自有意外计算在内。

    只要踏上战场,拿起枪参加战斗,就已经衍变成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殊死较量。

    在这个行业里,带队奋战十年,李牧所经受过的训练,比常人认知中的魔鬼训练,还要残酷无数倍。

    尽管他的体形看起来,和健美先生之间相差太多,但单纯力量这一项,他几乎已经摸到了人类极限的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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