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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被当街处死的时间是在大秦二世二年的七月,这已经是半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他死的地方是咸阳的街市,那里是这座大秦都城最热闹的地方。

    与他一起被处斩的还有他的次子李攘,他的长子三川郡守李由则早在半年前就死在雍丘一役中了。

    李斯是堂堂一国之相,杀他自然需要搜罗足够的罪状,否则的话,朝臣们不服气,老百姓也会不服气。

    于是,由赵高精心炮制出来的关于李斯的大儿子‘李由谋反’的大罪就顺里成章的出笼了,为了能让李斯‘如实’交待罪行,赵高着令刑狱司将已经老弱不堪的李斯重打一千大板,接下来,仍然对胡亥抱有幻想的李斯在狱中上书。

    这一份洋洋洒洒的万言书主要写的是李斯剖析的五条‘罪状’。

    第一条罪状:自命大秦第一笔杆子的李斯这样说:自从我担任丞相帮助皇上治理百姓以来,已经三十多年了,我来大秦的时候国土还很狭小,那时的土地不过千里,士兵也不过几十万。是我用尽了自己的一点点微薄的才能,小心谨慎地推行法令,并暗中派遣谋臣,资助给他们金银珠宝,让他们到六国去游说,同时积极整顿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提高功臣的社会地位,给予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这样之后才终于威胁韩国,削弱魏国,击败了燕国,赵国,削平了齐国、楚国,最后兼并六国,俘获了他们的国王,最后让天下的百姓都拥立皇帝为天子。

    第二条罪状:大秦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但我却还建议皇上要在北方驱逐胡人,狄人、匈奴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蛮夷,以此显示大秦的强大。

    第三条罪状:在任职丞相的这些年里,我尊重朝中大臣,提高他们的爵位,并以此来巩固他们同皇帝的亲密关系。

    第四条罪状:我帮助建立社稷,修建宗庙,用它来显示主上的贤明。

    第五条罪状:我建议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标志,统一度量衡和文字,颁布天下,以树立大秦的威名。

    第六条罪状:我提议修筑驰道,兴建游观之所,以显示主上志满意得。

    第七条罪状:我下令减轻刑罚,减少税收,以满足主上赢得民众的心愿,使万民百姓都拥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记皇帝的恩德。

    在奏书的最后,李斯这样反讽道,像我这样作臣子的,所犯的这些罪状都足以被处死,是先皇希望我能竭尽所能的治理国家,所以我才得以活到今天,这一点希望陛下能够明察。

    可惜,这一篇文采风liu俱佳的大作却无法挽回李斯的性命,因为胡亥根本不可能看到李斯的这一番拳拳剖析,狱吏将李斯的奏书呈给了赵高,结果赵高只轻飘飘的一句:囚犯怎么还能够上书!就化解了李斯的万语千言。

    很快的,李斯在赵高的严刑审讯下,不得不在已拟好的供词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李斯的下场也就再无法更改了。

    李氏被诛三族,这是继蒙氏被诛之后大秦朝堂上最血腥的杀戮了,在此后的时间里,大权独揽的赵高再也找不到可以较量一下的对手了。

    不过,赵高却还是不自信,时不时的他会想:那些大臣们真的会认可我这个丞相吗?他们是不是还和从前一样认为我不过是一个在皇帝身边谄媚承欢的宦官?他们的心里真的会信服我的权威吗?”

    在这半年里,赵高的不自信已经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赵高精通法律政令,为了巩固和提升自己的威信,赵高不断的运用各种方法试图让朝臣们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他赵高就是法律,法律的效力是由他赵高来决定的,要想保全荣华富贵,就必须无条件的奉承、讨好自己。

    然而,这一切似乎效果仍不明显,从司马欣这次险些得逞的事件中,赵高推断出朝中还是有部分官员对自己持反对的意见,只不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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