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看上两眼。

    热腾腾的火锅,新闻联播的声音,将这个房间填充的真像是个温暖的家。

    纪忆喜欢吃各种蔬菜,还喜欢一下子都扔进去,以前偶尔和同学吃的时候,总被嘲笑像是在吃麻辣烫,而不是火锅。

    倒是季成阳不觉得有什么,事实是,不论纪忆做什么,如今在他眼里都不会有什么,他都会往可爱有趣很好非常好的这种方向去思考……只是偶尔提醒一句,肉刚放下去一会儿,不要现在夹菜吃。

    吃到半途,纪忆就开始觉得热,脸颊红扑扑地,还不停拿餐巾纸去擦汗。季成阳忍不住笑,拿着筷子的那只手挡在嘴前,虚掩着,咳嗽了两声。

    纪忆眼睫慢慢忽闪着,去瞧他,并不太明白他在笑什么。

    晚上,季成阳洗了澡出来,换了居家的长袖和运动长裤从浴室走出来,寻不到纪忆,随便在房子里溜达了一圈,发现书房后的藏书室里有灯光。他推开门,看到纪忆打开了藏书室中间的那盏灯,还有一些书架下层的灯也亮着的,纪忆坐在地毯上,手边摊开两三本书。

    “我发现,你喜欢在看过的书里写一些话,”纪忆扬扬手里的书,翻出一个书签,“达芬奇的笔记也是种财富,他喜欢用从右至左的方式反方向拼写,笔下的每个字母在纸上都是反着的,需要在纸上放一面镜子,才能辨认出他在写什么。”

    她翻看的正是老版的达芬奇传记。

    季成阳的确有这种习惯,但这本书他看了太久,已经忘记自己写了什么。

    不过他终于明白纪忆在做什么,她正在这藏书室里一本本找他留下的痕迹,去寻找那些她因为年幼而了解不到的季成阳。

    她招手。

    季成阳走过去,在她身边盘膝坐下来。

    “你看,你还学着写了一行反方向的字。”

    纪忆将书签递到他眼下。

    他感兴趣和了解的东西,真得很多。

    就像他喜欢的达芬奇一样。

    她为了更了解季成阳,竟也深深迷上了那些科学家。

    达芬奇,绘画、雕塑、天文、物理、建筑、水利、机械、古生物,机械,甚至是军事工程,是个无师自通的独一无二的全才……她以为她已经足够了解达芬奇,甚至了解到他是个私生子,同时也是个追求同**情的人,这些八卦她都很清楚。

    可当她看到季成阳的读书笔记,又发现,自己其实理解的并不深入。

    纪忆又翻出了一个书签,继续读:

    “西方有人说,上帝将那些自然科学的法则都隐藏在黑暗里,所以,牛顿出现了,将黑暗照亮,将自然科学的法则暴露在世人眼前,所以他是上帝的使者。可达芬奇更像是上帝也无法预测的人,他的出生,天生就是为了在揭露上帝不曾告诉世人的东西,可能有些法则,连上帝也不想让人类知道。”

    纪忆念得认真。

    季成阳却听得有些尴尬,这就是他十**岁的想法吗?就是和现在的纪忆差不多年纪时,脑子里在想的事情?

    纪忆还想再翻,看有没有什么更有趣的书签,她用脚尖去顶了顶季成阳的脚:“你帮我找啊,我怕自己找不全。”她是光着脚坐在地毯上的,指甲在灯光下像是日光下的贝壳,有着健康的粉红颜色,可能因为常年喜欢穿运动鞋或者帆布鞋,她脚上的皮肤竟是最细腻的,仿佛刚被牛奶浸泡过似的。

    季成阳垂眼,看她的小脚丫继续顶自己。

    “你在想什么?”纪忆抬起头问他,声音里有些疑惑。

    “在想你。”他坦然告诉她。

    “想我什么?”纪忆注意到他看着自己的脚,有些尴尬,收回来。

    “很多。”这一瞬季成阳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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